(六)確定擬簽約人員
考試考核后,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列確定擬簽約人員。
1.選崗崗位,考生根據總成績排序依次選擇崗位,涉及選崗的考生僅限在招聘計劃中選擇一個崗位,選擇機會僅限一次;考生需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內選定簽約崗位(一般不超過5分鐘)。
2.定崗崗位,考生根據總成績排序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比例確定擬簽約人員名單。
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內選定簽約崗位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所造成的崗位空缺根據總成績依次遞補。
(七)簽約
擬簽約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就業協議書》等材料,在規定時間內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未在規定時間內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視為考生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所造成的崗位空缺按照總成績進行遞補。簽約后因簽約人員違約或其他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崗位空缺,從未簽約考生中按照成績遞補該崗位。已簽約的崗位不作調整。
(八)體檢
體檢由凌源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醫院進行(費用考生自理)。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簽約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復檢將在簽約人員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結束由于各種原因造成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九)考察及涉罪信息查詢
由凌源市教育局會同用人單位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
按照《教育部關于推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工作的通知》(教師函〔2023〕1號)要求,凌源市教育局將對擬聘用人員進行涉罪信息查詢,涉罪信息查詢不合格者無聘用資格。
(十)公示與聘用
擬聘人員名單將于2026年8月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問題的人員,辦理備案手續。
擬聘人員于2026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要求相關證書的,可按規定聘用,否則不予聘用。
公開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所有人員聘用后須在凌源市域內服務滿5年以上。
五、紀律與監督
凌源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6年赴高校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考生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在招聘期間,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規定招聘步驟(程序)的,視為自動棄權。
(三)在體檢、考察及涉罪信息查詢、公示中不合格的,取消該崗位聘用計劃,不再進行遞補。
(四)公費師范生跨省就業需交納違約金的,由考生自行承擔。
(五)嚴格執行回避規定。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嚴格執行回避規定。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七)本公告由凌源市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凌源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6年赴高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商定解決。
咨詢電話:0421-6991035
咨詢郵箱:
附件1:凌源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6年赴高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2:凌源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6年赴高校公開招聘教師考生報名登記表
附件3:考生誠信承諾書
附件4:2026年應屆畢業生證明
附件5:部分省屬重點師范大學名單
凌源市教育局 凌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6年2月26日
